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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乐清人才官网 时间:2011-11-14 作者:乐清人才官网 浏览量:


乐清市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系乐清市审管办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3年(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专业不限人员2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1月21日--22日到市审管办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327室)报名(电话:61882311、61882313)。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审管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同分的,均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选调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乐清市审管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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