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7-62572902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人事招考招聘

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申报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清人才官网 时间:2019-03-21 作者:乐清人才官网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各人力社保所(分局),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39号)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人才队伍,深化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更好地推进“浙江无欠薪”创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申报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
二、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计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底前。
2、报名地点:辖区各人力社保所(分局)窗口或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窗口(新世纪人才公寓裙楼)。
3、开班时间:具体时间以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的培训学校通知为准。
4、课时及上课安排:培训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法,线上网课学习 78节课时;线下面授学习24节课时,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晚上,详细课程时间安排以开班通知为准。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后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通过考核者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证书。根据乐委发〔2018〕90号文件规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在我市就业即可落户。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考核费,学员通过考核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以下补助条件可申请补助:
1、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补贴标准若有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在高级工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市就业管理处(乐清市长乐路83号)申领。
2、对于不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符合乐清市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500元,由培训机构统一申领。
3、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乐清市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对象。
六、组织安排
本次培训委托温州市华商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各有关单位、各人力社保所(分局)、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组织发动我市企业职工报名(原则上要求发动每家规上企业5人以上报名)。各人力社保所(分局)要及时将参培学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1)、《乐清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参培学员汇总表》(附件2)及报名相关材料交至培训学校。温州市华商职业培训学校联系人:胡老师18957769081,杨老师15858840061;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61880265;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61889852。
七、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需提供《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盖单位公章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正面免冠二寸白底照片3张、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请一并提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清 市 总 工 会
2019年3月19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77-62572902
法定工作日08:3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2001-2022 www.yqh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乐清官方人才网 浙ICP备05054759号-1

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翔云西路199号 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 EMAIL:yqrcyxgs@163.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