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第二批)的公告》的要求,11月21日接受了4名考生提出笔试成绩查分申请。根据笔试成绩和查分结果,按文件要求确定最低合格分数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将查分结果、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11月27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在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大楼十一楼1112办公室(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请笔试入围的考生准时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前,入围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市卫计局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应于11月27日当天提供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面的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三、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7-61528721。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1日